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北]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6-10-09 13:10:12.0 |
招标序号:LD[2016]114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人:潘良英 2178105
预中标人:景宁瑞丰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季锋 证书号码:浙2331515111307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蔡成康
预中标报价: 壹佰壹拾伍万零陆佰零叁元(¥:1150603.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08]4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266286。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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