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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庄垃圾场渗滤液防渗截污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6-09-29 04:43:34.0
摘要:方庄垃圾场渗滤液防渗截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MD2016--38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方庄垃圾场渗滤液防渗截污工程依据驻政办【2016】2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EPC总承包

评标结果公示


一、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JG2016-03-0923)项目已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3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洁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53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79925元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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