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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公安局APP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8]次 更新日期:2016-09-29 04:42:45.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9-28来源:浏览次数:91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潢川县公安局APP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潢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SEW减速机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 委托,就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SEW减速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16-14-1762进行招标。本项目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SEW减速机采购

招标编号

GN2016-14-1762

主要招标内容

减速机采购等。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上海恒拓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11086621

中标金额

1124600.00

 

公示期:20161031日 至 2016112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板集电厂

电话:055889576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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