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42]次 更新日期:2016-09-29 04:41:03.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宿州钱营孜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厂外输煤系统及选煤厂煤流改造工程带式输送机采购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0月31日 |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宿州钱营孜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厂外输煤系统及选煤厂煤流改造工程带式输送机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一、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宿州钱营孜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厂外输煤系统及选煤厂煤流改造工程带式输送机采购(招标编号:GN2016-03-1767)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10时30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4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机械总厂
投标报价:714806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环宇起重运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799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9123900元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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