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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桐树王村庄改造项目E-06-1地块一期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8]次 更新日期:2016-09-29 00:20:25.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郑州市中原区桐树王村庄改造项目E-06-1地块一期工程已经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中原房地【2016】07785号文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汇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EPC总承包

评标结果公示

一、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JG2016-03-1106) 项目已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1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119206.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洁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560289.00  元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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