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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东湖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4]次 更新日期:2016-09-26 22:10:39.0
摘要:兰考县东湖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重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东湖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兰发改【2016】86号,建
 

南雄市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道路项目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的南雄市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道路项目部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委托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完成所有招标程序。现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如下:

该工程采用公开方式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于2016918日至2016922日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发布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②、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②、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资质: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勘察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须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已过有效期的需提供延续注册证明或继续教育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已过有效期的需提供延续注册证明或继续教育证明)】。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具备其他条件: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本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的企业)。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

 

20161017日,在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本工程评标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在南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出

20161017日,早上9:30,本工程截标,4家投标单位在截标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20161017日,早上9:30,由招标代理南雄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本项目开标会。

开标会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1、主持人组织,由招标人当众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或网上银行转账记录的打印件),检查招标人开出的财务收据证明原件4家投标单位均符合要求。

2、当众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均符合要求,全部予以受理。

3、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经投标人签名确认。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将上述被受理的投标文件在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的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有效性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核验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经审查,4家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

7、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4家投标人的投标标书的有效性进行审查,经评审,各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标书均为有效

 评标结果如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综合评分法评标最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按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建科勘察设计监理有限公司)勘察费投标报价80000.00元,设计费投标报价510000.00元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3.01%建安工程投标报价24247500.00 投标总报价为:24837500.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联合体: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核工业郴州工程勘察院) 勘察费投标报价80000.00元,设计费投标报价510000.00元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3.42%建安工程投标报价24145000.00 投标总报价为:24735000.00 元

 

201610  19日至10 25日,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公示

   201610 26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建科勘察设计监理有限公司)勘察费投标报价80000.00元,设计费投标报价510000.00元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3.01%建安工程投标报价24247500.00 投标总报价为:24837500.00 元项目经理:黄国财设计负责人:卢拥花勘察负责人:胡芝福

本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予以办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并予招标结果公示。特此报告。

附件:1、《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人(盖章):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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