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17]次 更新日期:2016-09-26 19:29:51.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电梯维修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电梯维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蚌埠卷烟厂电梯维修项目(招标编号:GN2016-07-1854)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6年10月24日13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电梯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GN2016-07-1854
3、主要工程内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电梯维修项目。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傲途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巴城镇石牌京阪路1018号
投标报价:239100.00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京城中奥电梯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前路与全椒路交口景荣花园8幢1001室
投标报价:236100.00元。
公示期:自 2016年10月24日 至2016年10月2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丰路258号蚌埠卷烟厂
电话: 0552-49592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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