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4]次 更新日期:2016-09-21 01:24:54.0 |
西秀区2016年黄果树小区城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西秀区南街办事处委托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2016年黄果树小区城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西发改函【2015】93号、西发改函【2015】106号)已于2016年09月21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由于抽取专家延误,延迟到09时53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王帝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04定额下浮5%
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黎梅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 桂24507091055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王牌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04定额下浮5%
中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祝君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 贛23614143240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04定额下浮5%
中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张光辉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 贛136060700295
交易结果公示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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