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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6120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昌晖路(宏达路-小洪河)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5]次 更新日期:2016-09-20 01:55:28.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昌晖路(宏达路-小洪河)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许示范发改[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昌晖路(宏达路-小洪河)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许示范发改[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6120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道路全长780米,红线宽30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给水、污水、雨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3工程投资:一标段:9309774.18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二标段:93100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给水、污水、雨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二标段:监理,负责本工程监理服务。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投标企业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图纸。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9时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许昌市魏武大道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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