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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供水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6-09-19 22:58:42.0
摘要: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供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

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供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供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豫兴路办事处姚湾村
2.3招标编号:郑东财公开【2016】28号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
3.4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提供证书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可查询网页打印件,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或经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
注:与企业业绩不累计计算;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2015年以来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
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函;
    2.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单位社保保险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同时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17时3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4.2 购买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036048812
      招标代理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凤鸣路交叉口建业置地广场C座27层18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5008511
  电子邮箱:yygjhnfgs@163.com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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