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6-09-19 14:24:50.0 |
清丰县水务供排一体化PPP项目依据 清政文【2016】159 号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清丰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存量项目
2.项目位置:濮阳市清丰县境内
3.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清丰县水务供排一体化项目总规模约56940.83万元,其中41811.35万元用于现有存量资产使用权(清丰县现有四个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转让,15129.48万元用于新建固城水厂。本次投资规模现有存量资产使用权转让不低于30000万元,新建固城水厂投资不高于15000万元。
4.项目全生命周期:特许经营期30年(含新建工程的建设期)。
5.项目运作模式:现有四个水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拟采用的运作方式为TOT(转让-运营-移交),新建固城水厂拟采用的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本次采购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中标人及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形式对项目可行性缺口进行补贴。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依法移交给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6.其他采购需求:本项目现有存量资产转让价款在2016年11月底前兑现。
7.资金来源:政府资本+社会资本
8.股权比例:政府资本股权比例占10%;社会资本股权比例占90%。
9.工期要求:新建固城水厂2016年10月15日前开工,2017年上半年达到试运行条件。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资人资格要求:
1.1投资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投资人应具有累计不少于15万米³/日的供水项目投资或运营业绩和投资人应具有累计不少于5万米³/日的污水项目投资或运营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原件或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1.3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企业2015年的审计报告为准)
1.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5万米³/日的供水厂建设项目合同业绩。(以签订合同原件为准)
1.5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6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
1.7商业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人;
(3)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1.1、1.2、1.3、1.5、1.6、1.7的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应符合1.1、1.4、1.7的要求;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
2.文件购买:
请潜在投资人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到河南省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附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合作意向金及交付方式和时间:
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户 名: 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开户行: 中原银行清丰支行
账 号: 6012 3000 1600 0000 0523 80
交付时间:开标截止前3日交付,开标时提供银行汇款底单。
五、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清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886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财源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主代:童再军
从代:尚辽梦、郭智宇
联系电话:0371-60110677
采 购 人:清丰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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