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南招标信息 > 濮阳市招标信息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6-09-19 14:24:46.0
摘要: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经濮示范政文【2016】67号文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经濮示范政文【2016】67号文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对“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目前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濮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为本项目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政府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址: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项目内容:
龙泽大街规划为主干路,全长9215.57米,位于濮阳新区东至S209,南至晋豫鲁铁路通道,西至大广高速,北至清丰县马庄桥镇北边界,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供水及路灯、绿化、垃圾站、公厕等附属设施工程。
崇文小学建设项目位于濮阳市龙泽大街以北、高阳大街以南、张仪路以西、崇文路以东。建设用地面积21514平方米(合32.27亩)
4、投资概况: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龙泽大街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116468.22万元,崇文小学建设项目总投资2916.83万元,共计119385.05万元
二、采购编号、采购内容及范围
1、采购编号:HNZJC2016-GC(HN)-001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含项目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地勘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和经营期限10年;
2.4在合作期限内,濮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下属濮阳市新城投资公司(简称“新城公司”)与社会资本(简称“投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新城公司占股10%,投标人占股90%),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含项目征拆、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事项;
2.5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由政府纳入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2.6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融资和投资责任,新城公司除资本金投资外,不另行承担投资和融资责任;
2.7采购人按照约定承担融资协助义务;
2.8本项目由濮阳市人民政府与投标人签署《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资质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当认缴资本与实缴资本不一致时,以实缴资本为准,并提供验资报告);
3.3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资金充足,具有较强的财务与融资能力,提供2013-2015年度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
3.5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最低不低于2亿元,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或贷款意向书证明(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6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需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分别提供各个成员的企业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仅限于施工单位和投资机构联合。其中:牵头方须为投资机构,牵头方须满足第3.1、3.2、3.4、3.7-3.8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3.1、3.3、3.6-3.8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满足3.5项要求即可;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11本次采购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必须从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
单位全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帐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基本帐户汇入上述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帐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特别提示:在转帐单位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2包)PPP项目社会资本政府采购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交予代理公司。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采购需求
5.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
    5.2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概算约119385.05万元(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5.3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5.4其他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期满移交。
六、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于2016年 9  18 日至2016年9 22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室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西1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方须出示资质证书;
3、验资报告、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公告3.10资质要求;
5、企业银行账户存款证明(不得小于2亿元,开具日期:公告发布后)或贷款意向书证明(开具日期:公告发布后)或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6、企业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7、企业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需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2号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393227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37673037
 
                                             2016年9月18日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