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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6-09-18 13:20:38.0
摘要:确山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MD2016-35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确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

确山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6-3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确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61120号计划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确山县农田水利水库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确山县10个乡镇及办事处,12行政村,1所学校,受益人口2.8万人,投资2265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8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

竹沟镇王岗村供水工程,石滚河镇石滚河中学大口井工程、任店镇吕庄村供水加压工程、何大庙村一期工程

打井、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管材管件采购安装及铺设、入户等工程

第二标段

竹沟镇肖庄村供水工程

第三标段

留庄镇梁庄村供水工程

第四标段

三里河办事处董庄村供水工程,盘龙街道办事处盘龙村增加供水工程

第五标段

双河镇代庄村供水工程,任店镇倪庄村管网延伸工程

第六标段

新安店镇郭庄村供水工程

第七标段

三里河办事处老臧庄村供水工程

第八标段

瓦岗镇邢店村供水工程

监理标

  确山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3工程地点:竹沟镇王岗村、石滚河镇石滚河中学、任店镇吕庄村、何大庙村一期、

竹沟镇肖庄村、留庄镇梁庄村、三里河办事处董庄村、盘龙街道办事处盘龙村、双河镇代庄村、任店镇倪庄村、新安店镇郭庄村、三里河办事处老臧庄村、瓦岗镇邢店村,共涉及10个乡镇及办事处,12行政村,1所学校。

    2.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工程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每标段均为6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水利凿井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凿井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201311日以来具有农村饮水安全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二级以上资格(含二级),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6)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近3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企业及主要执()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信息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网络打印页)。

10)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为准)。

1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造价师)、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5)企业近3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6)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为9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至少4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7)投标企业及主要执()业人员(拟任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信息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网络打印页)

8)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为准)。

9)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含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和拟派主要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企业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施工企业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将导致其所有标段报名无效。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报名时间:

20169 18 日至20169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

报名联系人:王伟功   联系电话:18903960902

4.3报名所需材料:

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监理标: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4.4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招标文件600/标段;监理标招标文件600/标段。以上资料均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异议和投诉: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接受异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或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水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确山县农田水利水库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96-2782039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03960902

监督机构:确山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6-7022438                

 

2016  9 18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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