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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新建发展大道工程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6-09-18 13:19:57.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9-18来源:浏览次数:58一、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新建发展大道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
更新时间:2016-09-18    来源:   浏览次数: 58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新建发展大道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编号:潢公采【201605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潢川县商务中心区北部,东接彩虹桥,西至春申大道。该项目为新建潢川县发展大道,长度1590m,红线宽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施工标和监理标。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4工期要求:施工标: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企业20139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市政道路(含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公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三者一致)。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查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理标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企业20139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加盖甲乙双方公章,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查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施工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除注明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监理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除注明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2.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2.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2.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9 18日至2016 9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施工标1000.00 元人民币,监理10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80.00万元,监理¥2.00万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接收帐户户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10 131430分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2016 10 13 1430分整(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
地址:潢川县商务中心区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939708508
监督人:潢川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55286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南阳路99号院内办公楼二楼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93736    13523091606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9 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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