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8]次 更新日期:2016-09-14 21:16:18.0 |
平舆县2016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ZMD2016--347
1、招标条件
平舆县2016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驻水管【2016】2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平舆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小洪河阳城段左岸79+100—95+100段,维修养护堤防16km;2、小洪河庙湾段左岸95+100—112+100段,维修养护堤防17km;3、小洪河杨埠段左岸112+100—128+100段,维修养护堤防16km;对以上三段堤防堤顶、堤坡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150.87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证书原件、身份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7)投标企业在2013、2014、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提供2013、2014、2015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执(从)业人员(包括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
3.4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投标资格审查等,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一致(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企业近两年(2014年9月-2016年9月)在投标或施工过程中受到相关部门通报不良行为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 14 日至2016年 9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每份6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方式:0396-2613277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6、招标公告的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认为本招标公告存在违法、违规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直接投诉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028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13277
水行政监督部门:
平舆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6-5062868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已备案(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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