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范县龙王庄镇2016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范县龙王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YDL-2016-184
2.2、建设地点:范县龙王庄镇境内
2.3、建设内容:范县龙王庄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2.4、项目投资:约200万元
2.5、工期: 45 日历天/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徐胡同—候庄—高集、王庄村道路3.263km
第二标段:南闫庄—北杨寺、牛楼—龙新路、S101—邢楼村、苏闫庄—302、徐楼村道
路,3.47k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3.5、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份;
3.6、企业2014、2015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
3.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节假期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振兴路与五一路交叉口维拉尼卡酒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4.2.报名时由法人或委托人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身份证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持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6)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一份;(7)企业2014、2015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注:1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2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以上提供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0000元,第二标段:1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龙王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93-5713001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23933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