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64]次 更新日期:2016-09-11 07:41:00.0 |
长子县南北大街地下管廊(双舱)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子县南北大街地下管廊(双舱)工程已由长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子发改审字[2016]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投资和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子县南北大街;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管廊总长2.05千米,管廊附属工程包括消防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电及照明系统、监控及报警系统、标识系统。入廊管线工程包括给水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信缆线预埋支架、再生水管道预留支墩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3工 期:70日历天
2.4招标编号:ZLZB招【2016】685号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如报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报名方式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5.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可只提供扫描二维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注: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由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长子县东大街347号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联系人:郜先生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5-8322401 联系电话: 0351-7077533/633 1350355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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