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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中心小学食堂及教师周转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1]次 更新日期:2016-09-11 05:27:53.0
摘要:2016-09-0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中心小学食堂及教师周转房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6】1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招标

2016-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中心小学食堂及教师周转房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6】1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中心小学食堂及教师周转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大路铺村;
2.3  规    模:新建食堂及教师周转房一栋,4层24套,总建筑面积为2027平方米,项目投资约278万元;
2.4  工期要求: 21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中心小学食堂及教师周转房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本项目在校园内施工,投标人必须做好施工围档;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官方网上查询真伪),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5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2016年3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的查询网站的查询结果),【湖南省内限http://www.hn12333.com/以及http://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直接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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