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6-09-11 05:20:43.0 |
卢氏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卢氏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DCZ-2016- 852号 2.3招标范围: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税金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卢氏县; 2.5供货期:5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预算资金:116万元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
五年免费备品备件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 3.4、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 3.5、投标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证明文件,若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证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7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0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月8日至 2016年9月14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③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④ 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⑨ 投标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 2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8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李玉峰 电 话: 1370381717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旭慧 电 话:0398-7181155 15839838707 电子信箱:46194887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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