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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6-09-10 21:31:34.0
摘要: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由郑东计财【2014】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由郑东计财【2014】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609006
2.3项目规模: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包括地块编号BS01-03-02,天府路东、同心路北、康庄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2,同心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3,同心路南、同福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9-02,同舟路北、同福路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5招标范围: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主楼外墙皮1.5m以外至市政预留雨污水管网接口的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雨水口、化粪池、土方工程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地块编号BS01-03-02、地块编号BS01-04-02;
第二标段:地块编号BS01-04-03、地块编号BS01-09-02;
注:同一投标人最多报名本项目的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6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
3.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
4.1.2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5项目经理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和正在承接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1.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无在建和正在承接项目承诺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1.7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1.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1.10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11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2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叉口互联网金融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郑工 徐工
电    话:0371-63976573/63976198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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