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6-09-06 21:07:59.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濮阳县2016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濮阳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省级配套、市级配套、县级配套,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濮阳县2016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濮阳县习城乡,其中北片区包括程寨等、南片区包括东王寨、连庄等共涉及30个行政村
2.3项目批准文号:濮县发改(2016)116号文件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建设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1-10标段:新打机井,11-15标段:硬化渠型,16-25标段:田间道路,26-28标段:进地桥涵、交通桥涵、斗农门,29-32标段:地埋线、配电房,33-34标段:机井配套设备,35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10标段: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凿井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11-15标段: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6-25标段: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6-28标段: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9-32标段: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送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34标段: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生产企业, 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本企业产品必须通过国家三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水泵等设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5标段监理: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1-10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井施工项目经理证书或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11-32标段:拟派建造师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35标段监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注:社会保险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
企业近两年(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
1-10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11-32标段:建造师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34标段:企业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5标段监理:项目总监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5投标企业及相关人员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企业机构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3)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和项目总监,开标时提供的人员须与报名时一致。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先前承接建设项目已产生变更或已解除与原有承建工程合同,须在网上核实查询。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三楼(3508)室报名。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以下资料:
1-10标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
11-32标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
33-34标段: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体系认证、检测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
35标段监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
注:上述各标段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清楚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银行回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1-34标段人民币 贰万 元整,35监理标段人民币 伍仟 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如未进行保证金分配而导致无法查询到账,按未交保证金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0393—3329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93—5388881
邮 箱:pyxw1801@sina.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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