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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长茂路)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6-09-06 21:07:54.0
摘要: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台前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长茂路)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台前县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台前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长茂路)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前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长茂路)

2、建设地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

3、投资规模:约59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5、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均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7、近2年(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

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投标保证金:拾万元(¥1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投标单位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三、报名须知

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的无效(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证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的无效(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的无效(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的无效(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6、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企业及建造师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证明资料;

7、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提交以上所有资料两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不包括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本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至 2016年9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报名。

2、报名地点:濮阳市政和路32号

3、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238391666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93-6111533

   址:濮阳市政和路32号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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