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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16年检察业务常规装备采购项目AB包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91]次 更新日期:2016-09-05 20:28:38.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9-05来源:浏览次数:43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信阳市2016年检察业务常规装备采购项目A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一、招标项目名称
更新时间:2016-09-05    来源:   浏览次数: 43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信阳市2016年检察业务常规装备采购项目A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2016年检察业务常规装备采购项目A包
二、招标人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三、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105号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A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采购、安装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
B检察业务技术装备采购,主要包括手机定位跟踪仪、金属探测仪、测酒仪、执法记录仪、防护用品、双录系统等装备采购、安装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信阳市区具有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将被拒绝。
4、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 9 5 日至2016 9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00分,下午13时分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10  9 9    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16512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782911076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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