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6-09-05 20:26:17.0 |
清丰县孟村等15个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HNYXPY-2016-0812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清丰县孟村等15个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 招标编号:HNYXPY-2016-0812
3、 建设地址:清丰县韩村乡、柳格镇、高堡乡、瓦屋头镇、六塔乡、双庙乡;
4、 设计周期:90日历天;
5、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编制;
6、 总投资:150万元
7、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9、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4、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三、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在袋口及易开口处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称、注册证书、劳动合同;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3、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 号:105502000357
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 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39330822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15038360871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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