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湘潭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湘潭市公安局零星维修工程定点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零星维修工程定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建设规模及范围:湘潭市公安局零星维修工程定点服务,单项3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湘潭市公安局辖区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房屋修缮、改造、道路、绿化、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
2.2采购预算:约200万元/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2.3维护服务地点: 湘潭市公安局辖区范围内。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定点期限:两年。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和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项目派工单或任务单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但不能低于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2.8 定点入围单位:三家
三、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93号 采购代理编号:LYZC-16090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或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上半年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2)上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
(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管理能力和人员、机具、设备等;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
(4)在湘潭市市区范围内具有常设机构。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④税务登记证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银行开户许可证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上半年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注: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不要求提供④和⑤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3、 投标、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 湘潭九华经开区(九华郭家村)
联系人: 吴晓芬 电话: 0731- 552970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 系 人:张 玲 罗丹
电 话:0731-58610173 传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