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6-09-05 03:31:21.0 |
项目编号:ZMD2016-314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外墙修缮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工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驻马店市金山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北角),工程投资额约为248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外墙修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 年9月 2 日至9月 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人安排人员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预定招标文件。
预定文件联系人:魏晋 联系电话:0396-3797028
4.2 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xzfw.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金山路东段 地 址:驻马店白桥路北段恒基商务四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 人:赵玉霞
电 话:0396-2166609 电 话:13803969567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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