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6-09-05 03:31:21.0 |
确山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6-313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确山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确山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位于确山县环城路南段,总建筑面积5324平方米,砖混结构五层,该项目为维修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工程概算260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类似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15518329997
4.2 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南省确山县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确山县环城路南段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13层
联系电话: 13507648069 电 话: 0396-2685066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周文龙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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