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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4]次 更新日期:2016-09-05 03:28:09.0
摘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BJHLHN-2016-164
3、工程总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2亿元
4、合作周期:总合作周期为5+X年,X年为工程建设期5年为回购期;
5、建设地址:位于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西湖连接渠北岸、振兴路东及金堤路西
6规划条件: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三个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8100.49㎡(42.15亩);A-08-10地块,占地9568.81㎡(14.353亩),容积率为3.5-4.0,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38275㎡;A-08-11地块,占地8968.29㎡(13.452亩),容积率为4.0-4.5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40357㎡;A-08-12地块,占地9563.39㎡(14.345亩),容积率为3.5-4.0,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38254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标段划分
1、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施工标段采用融资+EPC模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4建造师要求: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企业员工,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融资能力,提供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31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8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311日起)内承担过同规模类似融资+EPC工程业绩(或融资+施工总承包和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所有投标单位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0.1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
10.2承担投融资职能的联合体成员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10.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10.4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企业员工,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足三年按现有年份计算);
4、业绩要求:
企业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监理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5、所有投标单位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92日至20169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标段(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监理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电话
招标人:濮阳市龙湖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话:185393688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话:0371-55365976    18639304606
办公地址: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建苑商务中心三楼350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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