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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监理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6]次 更新日期:2016-08-29 14:46:52.0
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豫漯经技城建以{2015}163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华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由豫漯经技城建{2015}163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华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与华电路交叉口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60亩,日处理污水规模3万吨,总投资为6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4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2需提供委托人、总监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原件。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829日至2016 9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4.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5757886
地址: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2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华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经济开发区湘江路东段
联系人:赵兵辉
联系电话:18339569100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2房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749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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