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高唐分库建仓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建仓项目已由发改投资[2015]1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聊城市高唐县汇鑫办事处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高唐分库院内。
2.1.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273.55㎡,总仓容约4.02万吨。
2.1.3工程费用:本项目投资约2800万元。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完工;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09月28日至2017年01月25日。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及场区道路等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人另行说明的除外)。
2.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08月29日8时30分至2016年09月02日17时30分,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到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唐县鼓楼路,原时风科技楼13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4.1.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1.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原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与投标时应为同一人,应至少提供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高唐县鼓楼路,原时风科技楼13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高唐县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
联系地址:聊城市西郊
联 系 人:郝毅
联系电话:0531-55688913
代理单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联 系 人:李艳巍、王传帅、张洋洋
联系电话:0531-82661567、15753190628
电子邮箱:hyha201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