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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追加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2]次 更新日期:2016-08-26 21:44:53.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8-26来源:浏览次数:97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追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应商。一、招标项
更新时间:2016-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97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追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追加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竞争性谈判【2016】015
三、招标范围:独立视频监控系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等级评定AAA认证。
4、投标人须开具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监控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须具备省市监控平台厂家出具的对接证明。
7、投标人须具备业主信息科开具的现场勘测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30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其它相关证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采购单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17511  
    址:信阳市浉河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监督机构: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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