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6-08-26 15:46:10.0 |
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郑发改城市【2016】1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道路工程(不含机非分隔栏、人行道栏杆)、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2.3. 项目规模:项目投资估算6495万元,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全长976.237米,红线宽55米,断面布置为:4.5米(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5.5米(侧分带)+23米(机动车道)+5.5米(侧分带)+6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3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的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2013年5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的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7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6 日至2016年 9 月 1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电子版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 671838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 高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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