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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监理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6-08-26 15:46:10.0
摘要: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6】161号批准建设,招

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6】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从控制工程安全、质量、造价和工期,管理建设工程信息、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保修期)。  
2.3  项目规模:项目投资估算6495万元,郑州市长江路(西四环-南水北调总干渠桥)道路工程全长976.237米,红线宽55米,断面布置为:4.5米(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5.5米(侧分带)+23米(机动车道)+5.5米(侧分带)+6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201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项目投资额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2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13年5月1日以来,具有项目投资额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其他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需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 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6 日至2016年 9 月 1 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71838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高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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