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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号许昌县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6-08-25 14:36:20.0
摘要: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号许昌县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二次)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号。2、项目名称: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3、项目说明:主要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 

许昌县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49 号。

2、项目名称:电子档案数字化系统。

3、项目说明:主要为许昌县人民法院库存纸质档案进行扫描及数字化加工

4、目标工期:365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项目总预算:2544000.00元(按期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剩余50%满半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二、投标人资质 

1、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包含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省外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825日至2016831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2:0014: 00—16:00

2、报名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4092室(0374—5113089)。

3、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2份(除签字外,手写无效,见附件)。

(2)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投标代表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负责人)等A4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盖章有效。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时间:2016825日至2016831日。

2、方式:报名通过后由业务股室发送电子文档至供应商电子邮箱。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920日930

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416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许昌县魏庄街 。

联系人:刘忠阳0374—5775016

授权委托书.docx    投标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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