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1]次 更新日期:2016-08-25 03:22:52.0 |
2016-08-23
宁远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已由宁发改许准字[2016]45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远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中和镇川岩村、中和镇西山村、天堂镇石海山村、宁远县实验中学;
3、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四个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为中和镇川岩村小、第二标段为中和镇西山村小、第三标段为天堂镇石海山村小、第四标段为宁远县实验中学主广场工程
4、建设规模:中和镇川岩村小投资金额41.09万元;西山村小投资金额39.19万元;天堂镇石海山村小投资金额29.39万元;县实验中学主广场工程投资金额49.75万元。包含中和镇川岩村小、西山村小、天堂镇石海山村小的围墙、大门、厕所等维修改造和篮球场、操场的硬化;县实验中学主广场的新建(含广场绿化、亮化、美化和亭台、雕塑等的建设)。
5、总投资额:159.42万元;
5、工期要求: 各标段均为60天(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7、保修承诺: 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8、 招标范围及合理价格:按县财政预算审查和图纸施工,包工包料,增减工程按财政评审金额的95%结算。本项目合理价格为:第一标段41.09万元;第二标段39.19万元;第三标段29.39万元;第四标段49.75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2月以来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主体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及查询网址;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大写)捌仟圆整(小写¥:8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柒仟圆整(小写¥:70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大写)伍仟圆整(小写¥:5000.00元);第四标段:人民币(大写)玖仟圆整(小写¥:9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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