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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濮阳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9]次 更新日期:2016-08-23 14:14:33.0
摘要: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就濮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濮阳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大楼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一、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大楼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JG2016-08-1050)项目,于2016年9月5日14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95640.3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08718.5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芜湖皖能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746436.98元


公示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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