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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16年度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6-08-23 14:14:31.0
摘要: 招标编号:HC-PYZB-2016-012所属行业:农林牧渔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总投资:约2652万元所属地区:河南省详细内容:清丰县2016年度实施国家新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宿舍区用电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一、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宿舍区用电改造工程(JG2016-08-1053)项目,于2016年9月5日14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8360.2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芜湖皖能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488824.4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华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3578.91元


公示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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