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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D、E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6-08-23 14:14:27.0
摘要: 本招标项目濮阳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D、E地块),已由濮发改城市[2015]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连廊幕墙设计及施工工程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连廊幕墙设计及施工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连廊幕墙设计及施工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G2016-07-0919,于201692日上午930,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浦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7511776.6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9506170.35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寰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61746.55

公示期:自201695201698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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