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潢川县高级中学女生宿舍楼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潢公采[2016]048号
工程地点:潢川县高级中学校园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总投资约331万元(以财政评审报告为准)
计划工期 :255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以上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8037612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6-6689966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