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兴园住宅小区)配套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清丰县房地产管理局,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清丰县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兴园住宅小区)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106国道以东,兴园路以南
3、投资批文及金额:清发改[2014]38号文 约450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地方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6、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配套齐全,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7、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网上查询,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
9、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15日- 2016年8月21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小写: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 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清丰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81365559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驻濮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院内
联 系 人:冯女士,路女士
联系电话:13939326957,0371-6778959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