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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6-08-15 17:24:37.0
摘要: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汝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项目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码口路水泥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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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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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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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当涂县江心乡吉余村码口路水泥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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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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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马鞍山市双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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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3464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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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期(天)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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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王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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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168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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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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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168248:00时至2016826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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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式
????? 县公管局:0555-6797971????????? 招标人:1395559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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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此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未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直接向县公管局投诉的,县公管局不予受理。
二、 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异议情况不满意的,可向招标监管部门书面投诉。
三、 投诉人对招标监管部门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投诉。
四、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上述相关部门均可不受理。
六、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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