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6-08-10 14:01:54.0 |
招标编号:ZMD2016--277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型审判法庭、中型刑场建设项目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发改投资[2015]677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中型审判法庭位于驻马店市金山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北角(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中型刑场位于确山境内.总建筑面积约4922.33平方米,其中中型审判法庭4488.33平方米、中型刑场434平方米。项目标段划分及质量、工期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安装等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类似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6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魏晋 联系电话:13503960600
4.2 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mdxzfw.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山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北角 地 址:驻马店市白桥路恒基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赵玉霞
电 话: 0396-2166609 电 话: 13803969567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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