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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水利措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6-08-09 14:20:19.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8-09来源:浏览次数:911.招标条件潢川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水利措施建设项目已由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潢公采【2016】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农业开
更新时间:2016-08-09    来源:   浏览次数: 91
1.招标条件
    潢川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水利措施建设项目已由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潢公采【2016】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水利措施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村组道路硬化修复1条,全长0.2公里;整修大塘3口;整修渠道2.32公里,硬化渠道2.1公里,部分土方工程需当地群众配合;
2.3建设地点:潢川县境内;
2.4采购编号:潢公采【2016】045号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投资总额:100.5万元;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需具有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
   4)投标企业近年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1份(类似项目是指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土地整理、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水利工程等),报名时需携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工程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
   5)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按上述顺序编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0116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7616991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5528625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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