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平原食品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平原食品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年利用10万吨秸秆生产食用菌恒温库板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河南平原食品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年利用10万吨秸秆生产食用菌恒温库板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批准文号:濮发改投资[2016]363号;
2.3、采购编号:CDZBCG-2016-887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移动可拆装恒温库板采购与安装(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期按供货合同具体情况而定;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6、投资金额:约2500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
4.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厂家(须在本地市设有分公司)或本地区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厂家产品只能授权一家公司投标)所授权的公司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4.3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 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一年)并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代理授权书(同一厂家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还需提供本地市分公司营业执照;类似业绩一份。
以上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平原食品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203939999
代 理 机 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 系 人:苏先生 路女士 电 话:15518512005 0371-6778959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