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1]次 更新日期:2016-08-08 23:48:19.0 |
兰考县裕禄大道(兰商干渠-车站路段)道路改建工程(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裕禄大道(兰商干渠-车站路段)道路改建工程(照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考县裕禄大道(兰商干渠-车站路段)道路改建工程(照明工程)
2、项目编号:HNZB【2016】KF006号
3、投资金额:约382万元
4、项目概况:兰考县裕禄大道(兰商干渠-车站路段)道路改建工程(照明工程)位于兰考县县城裕禄大道兴兰大道至车站路段,共计5.81公里,本次工程包括新建12m双壁金属灯167座、14m投光灯20座、电缆手孔井10座、检查井8座、箱式变电站4座。以及拆除双壁路灯139座、投光灯18座、兰商干渠至健康路段电缆3730m。
5、工 期:10 日历天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需要提供);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同期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5、投标人需提供LED路灯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之内,联合体投标者,联合体双方都需要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人(含牵头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必须携带:
根据本公告“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者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行 号:402492501017
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 14 点30分
2、开标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13223808816
招标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186378069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3782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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