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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37]次 更新日期:2016-07-26 04:29:39.0
摘要: 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

 

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安置区建设(采用工业化新型房屋建设),建筑层数为11层。
3、建设地址:位于县城东南部,金水路和大庆路交叉口东南角。
4、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筹资、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和群众自筹等5个渠道筹措。各级财政性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用于住房建设,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筹资和整合部门项目资金用于安置区占地补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复垦等。
5、工期:勘察设计工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为18个月
6、招标范围:其全部范围内地质勘察和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范围仅为各建筑物单体,不包含单体楼栋以外道路、绿化、管网、设备等配套工程)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勘察、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组成: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
3、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即设计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近三年完成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同时必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则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勘察经理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施工经理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近五年完成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专业。
5、业绩要求:
设计:企业近三年完成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施工:企业近五年完成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近三年投标单位需有1万㎡及以上在建或已完工的住宅产业化的经验。(提供在建或已完工装配式建筑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注:业绩要求中:近三年是指2013年1月1日以来。
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勘查经理、施工经理)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单位应分别开具)(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濮阳市阳光大厦报名及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地址: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叁佰万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87555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393-8602097
2016年7月25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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