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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26]次 更新日期:2016-07-26 04:29:32.0
摘要: 项目编号:ZHJHNPY-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已经濮阳市水利局、濮阳市财政局以濮水农【2016】7号文及濮财指【2015】453号文批
 
项目编号:ZHJHNPY-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已经濮阳市水利局、濮阳市财政局以濮水农【2016】7号文及濮财指【2015】45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清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因近期雨水较大,未能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陶河村坑塘治理两处。包括:陶河沟清淤;维修陶河沟至陶河坑塘的连通管,并设置进水闸一座;维修整理东、西侧坑塘、对坑塘设计水位下的部分采用预制块护砌。
2、建设地点:位于高堡乡陶河村;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4、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
5、招标内容:陶河村坑塘治理两处。包括:陶河沟清淤;维修陶河沟至陶河坑塘的连通管,并设置进水闸一座;维修整理东、西侧坑塘、对坑塘设计水位下的部分采用预制块护砌;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检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信用公开(提供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网页),如携带新资质证书或新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及网上截图,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13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7、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包括本县招标办对投标人发出的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在袋口及易开口处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网页、如携带新资质证书或新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及网上截图,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
注:(1)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2)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3)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5)本项目与2016年78日发布了清丰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因故并与2016年7月22发布了终止公告,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报名时开具的时候到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4.2招标文件费用:5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
、投标保证金分配: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2、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及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38770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苏女士
电话: 15639368878
水行政监督部门:濮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电话:0393-6668015   
电子邮箱:pysljgk@163.com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邮政编码:457000
清丰县水利局
电话:0393-7238517
地址:清丰县城秀水路18号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7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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