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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58号河南省原菁丰农业有限公司许昌县2015年度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产业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8]次 更新日期:2016-07-25 14:53:01.0
摘要: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58号河南省原菁丰农业有限公司许昌县2015年度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产业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许昌县2015年度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产业类项目工程,已由许财预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658
河南省原菁丰农业有限公司

许昌县2015年度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产业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许昌县2015年度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济作物产业类项目工程,已由许财预指[2015]2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原菁丰农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地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946200元,其余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桂村乡东杜村。受益主体为河南省原菁丰农业有限公司,固定式喷灌配套规划受益面积400亩,其中修建生产道路300m(砼路面宽3m,两侧各设0.5m土路肩,路面结构为15cmC20砼面板+15cm12%灰土垫层),新建大口井11座(井深100m,井内径0.5m)。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合格)。

4、资金预算:1188515.2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任一专业的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上专业任一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5、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自行勘察现场且费用自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须知

1、时间:2016725日至2016729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600

    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4092室(0374-5113089)。

    3、投标人报名时(每个标段)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2份、授权委托书各1份(除签字外,手写无效)(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法人代表、注册建造师、委托人)、全权代表身份证等A4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盖章有效。

窗体底端

四、获取发包文件须知

1、时间:2016725日至2016729日。

2、方式:统一由中心发送电子文档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81710:00(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4169室。

3投标签到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原菁丰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占胜  15993633875      

代理机构:河南省地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宋淑鸽   13837436243    

授权委托书.docx    投标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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