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6-07-22 11:59:02.0 |
驻马店市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6-262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驻马店市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东侧,东源路北侧。驻马店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给水处理厂及水厂服务范围内配水管网工程。新建驻马店市第三水厂:1座,规模10万m 3/d。新建第三水厂配水管网:管径DN150-DN1400,管长
2.2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30 个日历天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工期计划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等。
2.3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4招标范围:驻马店市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方应满足本公告相应要求,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的报名。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勘察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
4.2预定招标文件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3预定招标文件费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持预定招标文件收据到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费用补偿:无设计补偿费用。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mdxzfw.gov.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站(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人: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 地 址: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
联系人:刘局长 联 系 人: 黄 工
电 话:0396-2612512 电 话: 0396-26153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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