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46]次 更新日期:2016-07-21 23:18:41.0 |
长政采 [2016]GK-B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专门查验区改造建设工程已由长治市财政局采购办以长政备[2016-14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资额为: 1899057.68元 计划工期:90天
建设地点为:长治市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
招标范围: 施工方案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施工资质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规费核准证;⑥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登记,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法定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层采购中心二科报名。
投标报名所有证件在投标书内必须装有复印件,开标时还必须出示原件由评委会审核。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5.1投标时间:2016年8月 4日 1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地点为长治市政务中心四层竞价大厅谈判室(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长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延安南路 地 址 :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
邮 编: 046000 邮 编 : 046000
联 系 人:王 政 联系人:栗旭亮
电 话: 13935567233
技术负责人:马芳宝 电话:0355-6055742
电 话: 1393556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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